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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改革措施是: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并明确今年内将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可以设想,国企股份分红今后势必成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靠的第四支柱。
在承接主体方面,《方案》规定,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条件成熟时,经批准,社保基金会可组建养老金管理公司,独立运营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
今后,由各承接主体的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要履行禁售期义务,并承继原持股主体的其他限售义务,在禁售期限内承接主体不会变现国有资本。
截至2016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2.3亿,占比升至16.7%;65岁及以上人口1.5亿,占比升至10.8%,表明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其中,男性为73.64岁,女性为79.43岁。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剧,意味着养老金负担势必加重。
至于划转比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的建议是按不低于20%比例划拨全国社保基金。而中国证监会前主席郭树清的建议是,划拨30%~50%国有资产给社保基金。究其原因,在于“人保部门社保基金的匮乏”。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国有资本划转后,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由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持有,今后,由各承接主体的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
方案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
近日,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其中对划转范围、对象、比例和承接主体进行了明确。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